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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“东北法治论坛”征文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“东北法治论坛”征文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17-11-27 14:57:15 来源:本站 点击量:

各市(县)法学会、州直政法各部门、延边大学法学院:
    现将《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“东北法治论坛”征文活动的通知》下发给你们,望各单位予以重视,精心组织推荐工作,汇总筛选后报送州法学会。

    联 系 人:宗杨
    报送时间:2017年7月13日止
    联系方式;0433-2536466
    邮箱地址:ybzfxh@163.com

 

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“东北法治论坛”
征文活动的通知

 
    由中国法学会指导,辽、吉、黑、内蒙古三省一区法学会共同主办,内蒙古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二届“东北法治论坛”拟于2017年8月下旬或9月初在内蒙古阿尔山市举办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现将论坛征文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论坛主题及分论题

    主  题: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法治社会建设
    分论题:
    1.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社会稳定工作问题研究;
    2.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问题研究;
    3.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政法工作问题研究;
    4.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新型犯罪问题研究;
    5.大数据云计算发展背景下公共治理方式创新研究。
   
    二、文章征集

    1.征文时间。自即日起,各单位按照征文要求,分别组织本单位、本地区的征文活动。
    2.论文质量。各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论文认真把关,确保论文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研讨的质量水平。
    3.论文要求。本届论坛征集的论文包括学术论文与调研报告,具体要求如下:
    (1)字数。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—8000字。
    (2)标注。在标题之后、正文之前,注明作者的姓名,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(包括单位、职务、职称、联系方式等)。
    (3)体例。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;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“①、②、③……”;文中标题按“一、(一)、1……”规则进行排列;参考文献置于文末。

    三、评奖事项

    1.奖项设置。获奖论文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四个奖项。本次评奖采用“初评—终评”方式,省法学会负责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初评,并按照15%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终评,由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匿名评审确定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    2.评选要求。按照奖项设置和评奖标准严把论文质量关,确保论文政治方向正确,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践指导意义。
    3.评选标准。获奖论文应具备以下标准条件:
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以问题为导向,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理论研究或应用对策研究成果。
    一等奖: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,在本研究领域有重大创新和重大影响,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重大的指导作用。
    二等奖: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,在本研究领域有较大创新,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重要的指导作用。
    三等奖: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,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,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较好的指导作用。
    优秀奖: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,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,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。
    4、奖励方式。以论坛组委会文件的形式印发获奖论文表彰决定;颁发论文获奖证书并加盖区域论坛组委会印章;一等奖论文直接入选“七大区域论坛”论文集(由中国法学会组织出版);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论文由内蒙古法学会结集出版论文集。